1.承擔醫院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;
2.承擔醫院財務預算編制和財務決算報告,行使財務監督職能;
3.承擔醫療收費管理工作,依法組織收入、合理籌集資金;
4.承擔資金支出管理工作,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合理使用資金,提高資金的使用率。
5、配合經濟核算科推行院科成本核算與績效考核工作,逐步建立科學的全成本核算、績效考核、經濟運行分析體系;
6、強化財務監督工作,協助審計科履行內部審計監督職能;
7、承擔醫療服務收費價格管理工作,依據國家醫療服務價格政策,統籌協調醫療服務項目收費的實施;
8、承擔醫院固定資產與物資采購、調撥、調配等環節的監督工作,引導資產及物資管理部門建立科學規范的管理流程;
9、參與醫院的經濟預測、經營決策,按期提供醫院財務報告及運行分析數據,為醫院領導層提供決策依據;
10、承擔醫院涉稅收入納稅申報工作,積極主動繳納國家稅費;
11、承擔全院收費人員及會計核算人員的培訓工作;
12、完成院部下達的其他工作。